我集团2012年荣获“山东省文明诚信市场”,“山东省消费者满意单位”,“青岛市非公企业先进基层党组织”等荣誉称号之后,6月29日再传佳音,集团注册商标“长青”荣获青岛市著名商标称号。
根据青岛市政府、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、青岛市著名商标认定评审委员会联合评定,以《青岛市著名商标认定、管理和保护办法》为依据,以企业经营规模和统计数据为标准,参考企业知名度、社会信誉、公平竞争、诚信经营、管理水平、盈利能力和公益事业等条件进行评选,再次显示出社会对青岛长青集团经济实力的认可和品牌发展的肯定,进一步确立了集团所属行业的龙头地位。
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深入、市场竞争的愈加激烈,青岛长青集团获此殊荣,充分证明集团高层领导的正确决策和实施品牌发展战略,并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鲜明定位。集团各级员工将不断加强学习,努力提高专业水平,团结一致,扎实工作,再创辉煌。